平昌历史悠久,置县迄今已有1700余年。西晋太康元年(公元280年)置平州县,属巴西郡,治所汉王庙(今江口镇龙潭村),先后隶属巴西郡、大谷郡、遂宁郡。北周保定四年(564年)更名“同昌县”,属遂宁郡。隋开皇三年(583年)改属清化郡,九年(589年)更名“归仁县”,隶属仍旧。唐武德元年(618年)隶属巴州,二年改属万州,贞观元年(627年)属巴州。北宋乾德四年(966年)废归仁县入曾口县。南宋淳祜五年(245年)在今江口镇杨柳村和笔山乡境分别建小宁、新德州,隶属利州路:元朝初年改属保宁府;至元二十年(1283年)并入阆中县。明朝无县建置,隶属巴州。清雍正七年(1729年)置江口分州,隶属巴州。民国2年(1913年),巴州更名巴中县,分州随之更名为江口分县。 1933年6月川陕苏维埃置江口县。1935年红军撤离后,境地恢复旧制,属巴中县。民国35年(1946年)成立平昌设治局,取“平州”、“同昌”首尾各一字命名。民国37年(1948年)升为平昌县,属四川省第15行政督察区。1949年12月,县境解放。1950年2月属川北区达县专区,1953年9月属四川省达县地区,1993年10月后属四川省巴中地区(今巴中市)。
1933年6月,在平昌县得胜山成立中共江口县委员会,直属中共川陕省委。1935年2月,因红军撤离江口,大部分党员参加红军,江口县委及基层组织停止活动。1948年7月,在巴中县(今巴州区)清江渡花溪河成立中共平昌县委,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才转入公开活动。1950年2月,经川北区党委、达县地委批准,重建中共平昌县委员会至今。
1950年2月2日,成立平昌县人民政府,1955年9月23日更名为“平昌县人民委员会”,1967年3月18日因“文化大革命”改为“临时生产委员会”,继称“抓革命促生产委员会”,1969年4月23日成立平昌县革命委员会,1980年10月13日恢复县人民政府建制至今。